题目解析:
国有独资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因此,其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①检查公司财务;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③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④列席董事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⑤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时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工作;⑥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⑦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⑧国务院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