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80% 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 2/3 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甲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 =110 × 80%=88 万元,甲企业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部分: 120 × 2 ÷ 3=80 万元。甲企业可加计扣除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为 80 万元。会计考前超压卷,金考典软件考前一周更新,下载链接 www.jinkaodian.com 2018 年,甲企业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 120+80 )× 75%=15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