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与客户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前,应将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交由客户书面确认。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融资融券业务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融资融券业务交易风险揭示书的基本内容应包含()。
①提示客户应妥善保管信用账户卡、身份证件和交易密码等资料,如客户将信用账户、身份证件、交易密码等出借给他人使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客户承担
②提示客户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发生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调整、标的证券暂停交易或终止上市等情况,客户将可能面临被证券公司提前了结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可能会给客户造成经济损失
③提示客户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其信用资质状况降低,证券公司会相应降低对其的授信额度,或者证券公司提高相关警戒指标、平仓指标所产生的风险,可能会给客户造成经济损失
④提示客户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期间,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调高,证券公司将相应调高融资利率或融券费率,客户将面临融资融券成本增加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