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下列情形时,不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是(  )。
  • A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
  • B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3
  • C
    持有公司股份3%的股东请求
  • D
    监事会提议召开
正确答案:C 学习难度:

题目解析:

【本题知识点已过期】根据《公司法》第100条的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1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①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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