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选项A正确,张某与王某已经约定按出资比例共有,所以形成的是“按份共有”的关系。选项B正确,按份共有人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张某占有的份额为80%(>2/3),因此维修挖掘机无须征求王某的同意。选项C正确,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其份额负担。所以,张某可以向王某主张20%的维修费用,王某无权拒绝。选项D错误,按份共有人可以自由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所以,王某可以转让其对挖掘机所享有的份额,无须经张某同意。综上,本题应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