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该试题已过期,为保证真题试卷完整性,仅供考生参阅。”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将试点和实践经验成果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确定为药品管理的基本制度、核心制度。”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四川十个省、直辖市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允许药品研发机构和科研人员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对药品质量承担相应责任。试点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研发机构或者科研人员可以作为药品注册申请人,提交药物临床试验申请、药品上市申请,申请人取得药品上市许可及药品批准文号的,可以成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