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公司为上市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下列情形中,该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是(  )。
  • A
    该公司未弥补的亏损额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5
  • B
    持有该公司5%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
  • C
    1/5的监事提议召开
  • D
    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正确答案:D 学习难度:

题目解析:

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大会两种。临时股东大会是在出现法定特殊情形时,为了在两次股东年会之间讨论决定公司遇到的需要股东大会决策的问题而召开的。我国《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①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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