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由甲于2月10日发货,由乙在接收货物后15日内结清款项。若甲公司未按照约定时间发货,即要求乙公司先支付价款,乙可以( )。
  • A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 B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 C
    行使不安抗辩权
  • D
    以付款义务未届期为由拒绝付款
正确答案:B 学习难度:

题目解析: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履行义务顺序在后的一方当事人,在履行义务顺序在先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义务时,拒绝先履行一方请求其履行义务的权利。
本题中,甲公司应先交付货物,乙公司后付款,因甲公司未按照约定时间发货,即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故乙公司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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