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善意取得是指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受让人仍可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民法典》第311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须为善意,即受让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出让人是无权处分人,且受让人必须支付了合理的对价获得受让财产,且已经完成法定的物权变动公示。转让的动产必须是国家法律允许自由流通的财产。禁止或限制流通物不适用善意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