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物权优先效力的体现的是(  )。
  • A
    物权与债权同时存在于同一物上时,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
  • B
    在“一物二卖”的情况下,如果后买者已完成了物权的公示,而先买者未完成物权的公示,则后买者取得的所有权优先于先买者的债权
  • C
    同一物之上存在数个物权时,先设立的物权优先于后设立的物权
  • D
    物权的标的物无论辗转流向何处,权利人均得追及于物之所在地行使其权利,依法请求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
正确答案:D 学习难度:

题目解析:

物权的优先效力是指物权与债权同时存在于同一物上时,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或者同一物上存在数个物权时,先设立的物权优先于后设立的物权。
物权的优先效力包括两个方面:
①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
②同一标的物上存在着两个或两个以上内容或性质相同的物权时,成立在先的物权优先于成立在后的物权。
D项属于物权追及效力的体现。
查看正确答案与解析
领取2025中级经济师考前押题
提示:我们将把押题资料以短信的方式发送至您的手机
中级经济师相关问题 直击灵魂考点,一一破解 查看更多
最新问题 直击灵魂考点,一一破解 查看更多
支付方式
  • 微信
  • 支付宝
支付金额3380.00元
我已同意在线考试题库网《服务协议》

请输入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