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李某为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某些事由下,若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又不能解决的,李某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下列选项中,属于上述“某些事由”的有(  )。
  • A
    甲有限责任公司拒绝李某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请求
  • B
    甲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
  • C
    甲有限责任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且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 D
    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致使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正确答案:C,D 学习难度:

题目解析: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有下列事由之一,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1)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并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查看正确答案与解析
领取2024注册会计师考前押题
提示:我们将把押题资料以短信的方式发送至您的手机
注册会计师相关问题 直击灵魂考点,一一破解 查看更多
最新问题 直击灵魂考点,一一破解 查看更多
支付方式
  • 微信
  • 支付宝
支付金额3380.00元
我已同意在线考试题库网《服务协议》

请输入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