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甲、乙、丙三种产品的边际贡献率分别为:
甲:(12-9)/12=25%
乙:(10-6)/10=40%
丙:(9-5)/9=44.44%
各产品的销售比重分别为:
甲:12×200/(12×200+10×500+9×600)=18.75%
乙:10×500/(12×200+10×500+9×600)=39.06%
丙:9×600/(12×200+10×500+9×600)=42.19%
以各产品的销售比重为权数,计算加权平均边际贡献率:
加权平均边际贡献率=25%×18.75%+40%×39.06%+44.44%×42.19%=3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