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居民企业。2014年有关收支情况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转让机器设备收入4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合同违约金2万元。
(2)支付税收滞纳金3万元、银行加息10万元,向投资者支付股息30万元,向关联企业支付管理费12万元。
(3)发生业务招待费50万元,其他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合计2600万元。
已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的部分不允许扣除。
题目解析:
题目解析:
题目解析:
题目解析:
请输入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