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本题考核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1)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有:①科学发现;②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选项A可以授予专利权);④动物和植物品种;⑤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⑥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选项C);(2)选项B: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3)选项D: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