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甲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手机生产和销售业务。 2018 年度的经营情况如下:
( 1 )取得手机销售收入 8000 万元,提供专利权的使用权取得收入 100 万元。
( 2 )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 6 万元。
( 3 )接受乙公司投资,取得投资款 200 万元。
( 4 )当年 3 月因生产经营活动借款 300 万元,其中向金融企业借款 250 万元,期限 6 个月,年利率为 6% ,向非金融企业丙公司借款 50 万元,期限 6 个月,年利率 10% ,利息均已支付。
( 5 )参加财产保险,按规定向保险公司缴纳保险费 5 万元。
( 6 )计提坏账准备金 15 万元。
( 7 )发生合理的会议费 30 万元。
( 8 )发生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20 万元。
( 9 )通过市民政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 80 万元,直接向某小学捐赠 9 万元、向贫困户王某捐赠 2 万元。
( 10 )全年利润总额 750 万元。
已知: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 12% 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资料,下列选项中可以计入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的是 ( ) 。
下列各项中,在计算甲公司 2018 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