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李某是甲个人独资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业主, 2019年相关情况如下:
( 1)甲企业 2019年会计利润 2000000元;成本、费用中包括行政罚款 30000元、合同违约金 40000元和李某本人工资 400000元。
( 2)甲企业员工王某每月工资 18000元,每月符合规定的专项扣除 2800元、专项附加扣除 1500元;另外,王某 2019年 2月在其他单位兼职,取得收入 3500元。
( 3)李某 2019年 5月转让一套住房,取得含增值税销售收入 945000元,该套住房原值 840000元,系李某 2018年年底购入,本次转让过程中,发生合理费用 5000元。
( 4)李某 2019年 8月以个人名义购入境内 A上市公司股票, 11月出售,持有期间取得股息 20000元,转让取得净收入 50000元。
已知:李某当年没有综合所得,减除费用 60000元,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率为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及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关于王某 2019年综合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