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工业企业,增值税税率为13%,2022年5月初应收账款账户余额为40000元,坏账准备账户余额为4000元,期末按应收账款余额的10%计提坏账准备。成本随销售收入予以确认。2022年5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当月销售给A公司一批x商品,成本为10000元,不含税售价为15000元,未收到价款,已将提货单交给A公司。三天后,由于部分x商品运输途中损坏,经协商予以退回,确认退回20%的x商品,并按规定开给A公司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2)当月预收B公司58000元Y商品货款,当月发出Y商品成本为20000元,不含税售价为25000元。
(3)当月向c公司销售z商品一批,不含税售价为20000元,经双方协调给予10%的商业折扣,实际成本为16000元。已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交付给C公司。至月底,c公司尚未付款。
(4)月底甲公司得知A公司发生财务困难,可能无法按时归还当月所欠货款,甲公司对应收A公司货款按40%计提坏账准备,其他债务人财务状况正常。当月未发生坏账损失。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