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关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法,符合规定的有()。
Ⅰ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约定为4年
Ⅱ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Ⅲ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的,应当同时调整转股价格
Ⅳ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为5.7元,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为5元,转股价确定为5.6元
Ⅴ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若提供担保,应当为全额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