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考点】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参与股票发行的机构;
Ⅰ项,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第8条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Ⅱ项,《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50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向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以下统称网下投资者)询价确定股票发行价格。并未规定必须使用自有资金。
Ⅲ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第17条第2款规定,战略投资者参与股票配售,应当使用自有资金,不得接受他人委托或者委托他人参与,但依法设立并符合特定投资目的的证券投资基金等主体除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对战略投资者配售资格进行核查。
Ⅳ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17条规定,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使用的资金应当为自有资金,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