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 证券公司经营自营业务, 其持仓规模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第一,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
第二, 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的合计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00%。
第三, 持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
第四, 待有一种权益类证券的市值与其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5%, 因包销、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做市业务以及股票质押违约处理等导致的情形及中国证监会另有认定的除外。
第五, 持有一种非权益类证券的规模不得超过其总规模的20%, 不含同业存单, 因包销等导致的情形及中国证监会另有认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