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为了防止信息误导给投资者造成损失,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法律法规对于借公开披露基金信息为名编制、传播虚假基金信息,恶意进行信息误导,诋毁同行或竞争对手等行为做出了禁止性规定。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