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解析:
本题考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挪用公司资金;
(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选项D不当选);
(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选项C不当选);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选项B不当选);
(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选项A所述,董事长王某与甲公司进行交易的行为已经过股东大会同意,因此该行为并不属于法律禁止的行为,王某也并未违反公司董事义务。选项BC均为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且不存在豁免事由。选项D,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应当经股东(大)会表决,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此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均适用)。董事会不能决定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本题应选择选项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