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下列材料,回答1-5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3%,2020年至2021年发生的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业务如下:
(1)2020年3月1日,甲公司外购一台需安装的生产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6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78万元,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为1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0.9万元,以上款项均未支付。
(2)2020年4月5日,设备安装领用本企业自产产品一批,该批产品的成本为110万元,市场售价为150万元。设备于4月30日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设备预计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5%,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
(3)2020年7月1日,甲公司开始自建厂房一栋,外购工程物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5万元。当日工程物资被厂房工程全部领用。
(4)2020年11月3日,厂房工程领用自产产品一批,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00万元,市场售价400万元。
(5)2021年3月9日,厂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办理竣工决算。甲公司预计厂房可以使用20年,预计净残值率为5%,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6)2021年12月31日,生产设备的可收回金额为300万元,厂房的可收回金额为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