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某市的一家生产企业,2016年度会计自行核算取得主营业务收入68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6000万元、营业外收入4500万元、投资收益1500万元,应扣除的主营业务成本42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3500万元、营业外支出3200万元、税金及附加6100万元、管理费用6500万元、销售费用13000万元、财务费用3100万元,当年实现利润总额2600万元,拟申报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与利润总额相等,全年已预缴企业所得税240万元。2017年2月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发现该企业2016年度自行核算存在以下问题:
(1)一栋闲置生产车间未申报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该生产车间占地面积1000m2,原值650万元,已提取折旧420万元,车间余值为230万元。
(2)2016年12月8日购置办公楼一栋,支付不含增值税的金额2200万元、增值税11万元并办妥权属证明,当月已经提取折旧费用20万元,但未缴纳契税。
(3)营业外支出中包含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60万元,已经取得该团体开具的合法票据。
(4)扣除的成本和管理费用中包含了实发工资总额5600万元、职工福利费920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12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468万元。
(5)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中包含全年发生的广告费11 300万元、业务招待费660万元。
(6)财务费用中含向非居民企业借款支付的6个月利息费用130万元,借款金额为3200万元,当年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年利息率为6%。
(7)管理费用中含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460万元。
(8)投资收益中含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70万元、直接投资居民企业的股息收入150万元。
(9)其他业务收入中含技术转让收入2300万元,与收入对应的成本和税费共计14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该企业计算房产原值的扣除比例为20%,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30元/m2,契税税率为4%。)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分别计算该企业2016年度应补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2)计算该企业12月购置办公楼应缴纳的契税。
(3)计算该企业2016年度的利润总额、向贫困山区捐赠款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分别计算广告费用、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向非居民借款支付利息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说明国债利息收入、投资居民企业的股息收入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9)计算该企业技术转让收入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10)计算该企业2016年度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 1、[材料题]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分别计算该企业2016年度应补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2)计算该企业12月购置办公楼应缴纳的契税。
    (3)计算该企业2016年度的利润总额、向贫困山区捐赠款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分别计算广告费用、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向非居民借款支付利息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说明国债利息收入、投资居民企业的股息收入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9)计算该企业技术转让收入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10)计算该企业2016年度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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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答案:A 学习难度:

    题目解析:

    (1)应补缴城镇土地使用税=1000×30÷10000=3(万元)
    应补缴房产税=650×(1-20%)×1.2%=6.24(万元)
    (2)12月购置办公楼应缴纳的契税=2200×4%=88(万元)
    (3)2016年度该企业的利润总额=2600-3-6.24+20=2610.76(万元)
    捐赠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60-2610.76×12%=46.71(万元)
    (4)职工福利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20-5600×14%=136(万元)
    工会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5600×2%=8(万元)
    教育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68-5600×8%=20(万元)
    注意职工教育经费的最新政策: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该题已根据最新政策进行修改,仅供考生参阅。
    (5)广告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1300-(68000+6000)*15%=200(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1=660×60%=396(万元)
    扣除标准2=(68000+6000)×5‰=370(万元)
    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60-370=290(万元)
    (6)财务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0-3200×6%÷2=34(万元)
    (7)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60×75%=345(万元)
    注意研发费用最新政策: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该题已根据最新政策进行修改,仅供考生参阅。
    (8)国债利息收入、直接投资居民企业的股息收入都属于免税收入,因此需要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国债利息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70万元。
    直接投资居民企业的股息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50万元。
    (9)技术转让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300-1400-500)×25%÷2=50(万元)
    (10)该企业2016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610.76+46.71+136+8+20+200+290+34-345-70-150-(2300-1400)]×25%+50-240=280.12(万元)
    这一小问重点是对前面调整事项的汇总,在计算补缴企业所得税时注意扣除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和加上技术转让收入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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